1.条件 | |
双溪镇双溪社区下路林水库下游水毁护岸、渠道修复工程已由屏南县水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屏南县双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移民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屏南县水利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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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双溪镇双溪社区 2.2 控制价(估算价):79.42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73.0659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屏南县水利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修复重建A段护岸66.3m,B段护岸292.23m,勾缝处理B段护岸13.44m;修复建设渠道53.37m,抹面防渗渠道288.7m;部分河道清147.66m³。 2.4 工期要求:60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以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等级不作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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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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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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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04月29日09时0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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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0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屏南县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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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屏南县双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屏南县双溪镇双溪社区东街18号 联系人:郑承榕 联系电话:17746076584 屏南县双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