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龙安开发区涵头村人行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福鼎市水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后期扶持基金及自筹,行政监督部门为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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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龙安 2.2 控制价(估算价):110.96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95.3209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90个公历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以电汇或转账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2.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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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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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根据《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摇定结合”定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鼎发改法规〔2024〕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摇定结合”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为:要素票决定标法。定标要素包括:①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需上传近5年来完工且已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市政工程业绩);②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定标候选人,则采取现场随机摇球方式确定中标人。(附上项目施工合同及证明项目验收合格报告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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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06月11日08时54分13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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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2025年06月12日 16时30分 5.2 交易地点: 福鼎市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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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龙安 联系人:李顺 联系电话:15359033503 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 时间:2025年06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