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湾坞镇半岭村彭洋自然村道路护岸工程已由福安市财政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安市湾坞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2021-2022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行政监督部门为宁德市水利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采购发包暂行规定》(宁发改法规[2020]14号)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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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湾坞镇半岭村 2.2 控制价(估算价):138.60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24.7392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宁德市水利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水泥混凝土路面1559平方米、挡土墙190米、7.5米长圆管含两座、346米石栏杆。 2.4 工期要求:90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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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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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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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2年06月26日16时48分27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218.5.222.64:9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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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2022年06月27日 09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福安市湾坞镇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采购发包暂行规定》(宁发改法规[2020]14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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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福安市湾坞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安市湾坞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钟山 联系电话:15659430703 福安市湾坞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时间:2022年0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