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湖口村村道建设工程已由福安市财政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安市坂中畲族乡湖口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行政监督部门为宁德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采购发包暂行规定》(宁发改法规[2020]14号)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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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坂中畲族乡湖口村 2.2 控制价(估算价):350.18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261.3458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新建0.724公里水泥混凝土道路,宽度4.5米,其中包括土石方开挖、路基防护、隔离护栏、排水沟及箱涵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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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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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1、投标人必须在2022年度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交通建设工程候选投标企业单位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投标人必须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5、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注:项目总工以职称证书上的单位为准,若不符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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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2年06月29日17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218.5.222.64:9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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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2022年06月30日 09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福安市坂中乡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采购发包暂行规定》(宁发改法规[2020]14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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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福安市坂中畲族乡湖口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安市坂中畲族乡 联系人:王婕 联系电话:15059333977 福安市坂中畲族乡湖口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 时间:2022年06月16日 |